兰州律师:自2025年1月1日起,民间借贷等11类案件应采用示范文本

2025-07-30

兰州律师:自2025年1月1日起,民间借贷等11类案件应采用示范文本
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、司法部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、答辩状示范文本(试行)的通知》,自2025年1月1日起,针对金融借款、民间借贷、劳动争议等11类常见多发的民事案件,将全面推广应用民事起诉状、答辩状示范文本。

这里需要特别注意,依据此通知,自2025年1月1日起,对于上述11类案件,无论是线上立案或者线下立案庭立案,起诉状及答辩状均需采用示范文本,否则有可能无法立案。

该类示范文本,主要采取格式换填写的方式,将原被告信息、诉讼请求、事实与理由等以条块化、格式化形式进行分类填写。填写的内容都有了明确的格式要求,较之前自行出具的起诉状、答辩状而言,格式复杂,但对事实与理由部分进行了简化,据此,应当注意:

1、起诉时应当将原被告信息、诉请详细化

2、事实与理由应当简明扼要,只需要称述案件事实

3、务必将案件证据准备充分详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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