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州离婚律师:婚内财产约定的效力及注意事项

2022-10-11

兰州离婚律师:婚内财产约定的效力及注意事项

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做出的约定,在夫妻之间具有效力,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:

婚内财产约定是夫妻双方自双方领取结婚证之日起,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做出的约定。

夫妻共同财产是指自领取结婚证之日起,夫妻双方取得工资、薪金及其他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。在此之前取得的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。婚内财产约定主要针对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。

这是需要特别注意,婚内财产约定并不禁止双方就婚前个人财产部分做出约定,但不能将个人财产混同于夫妻共同财产,笼统的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进行约定,否则有可能导致约定不明。

此外,如涉及房产,在有父母出资,贷款等的情况下,同样需要就该笔债务做出明确的约定。

以“限制离婚”、“忠贞保证”等作为婚内财产约定的条件的, 该项约定无效,并会导致婚内财产约定的无效。

诉讼实务中,经常出现以保证不再出轨,净身出户,不在离婚等作为婚内财产约定的内容。上述约定因限制了一方的法定权利,或者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事项而无效,在此情况下,当上述情形发生时,一方主张按照婚内财产协议履行的,该协议不会得到法院认可。

3、婚内财产约定仅在夫妻双方之间具有效力,不能对抗第三人的权利,也就是说,即便夫妻双方签订了婚内财产约定,对于夫妻共同债务,债权人依旧可以起诉要求夫妻共同偿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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